无需担忧!涉嫌假冒奶粉实为过期奶粉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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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在辖区一厂房内发现一批包括奶粉、大米在内的涉嫌假冒食品,引起社会关注。

  昨日,南海区食药监局通报调查结果。从通报结果可以证实,查获的这批食品实为过期食品,非假冒。目前,暂未发现该批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供人食用的情况。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佛山正研究出台《佛山市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将从源头上严控、严管临过期和过期食品。

 

 

  事件:

  厂房内查获涉嫌假冒食品

  3月24日,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开展环保联合执法行动时,在松岗石碣村商业大道南旁工业区一无编号厂房内发现大量涉嫌假冒的奶粉、大米、面条等食物。南海区食药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随后联合介入调查。

  经清点,现场存放有奶粉3365(罐、盒、袋),涉及欧×、奥米××、奥戈×等品牌,无标识简易塑料袋包装的奶粉386袋(25kg/袋),“塞×珍珠米”139袋(10kg/袋)以及散装面条94袋(约25kg/袋)。根据食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信息,现场存放物品大部分已超过保质期,少部分临近保质期。

  由于厂房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证照以及食品购销台账或票据,南海区食药监局立刻将上述现场发现的物品进行扣押作进一步调查。

  食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查处案件曝光后,一则《今天,狮山再取缔19家污企,执法过程中还发现一制假窝点,查获一大批假奶粉和假大米》的微信消息在网上传播,引起市民关注。

  通报:

  非假冒未流入市场供人食用

  昨日,南海区食药监与公安部门经过连日调查取证后,向社会通报调查结果。

  据调查,严某(男,34岁,广东怀集人)于2016年5月注册了“佛山市×星饲料有限公司”,取得了经营范围为“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营业执照,并租赁上述厂房作为仓库,用于存放收购的超过保质期、临近保质期食品。

  经严某供述和监管部门执法取证的269张销售快递单据、供往养殖场和饲料厂的销售合同和送货单、采购合同及采购微信联系记录图片等证据显示,在仓库中存放的食品并非假冒,而是从省内外超市、食品经销商收购,为下架退市的过期或临期食品。

  其中,大米及面条用于严某位于广东怀集的养殖场喂养生猪,部分奶粉销往江门等地的饲料加工企业,另有部分奶粉通过其在某网站开设名称为“养殖用临过期奶粉”的网店销售给养殖场作为饲料或销售给个人用于喂养宠物。

  南海区食药监局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暂未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临近保质期食品重新流入市场供人食用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食药监部门将继续对严某处置超过保质期、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严格监督,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食品销售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监管:

  佛山亮剑过期食品监管

  虽是一场虚惊,但事件也给食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过期食品的处置必须有效监管起来!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要么销毁,要么再生利用,过期食品加工成动物饲料的新兴产业已开始崭露头角。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临过期和过期食品如何处置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各地对此监管都存在一定滞后。

  过期食品回收后怎么处理?其处理过程如何有效纳入监管?如何防止商人将过期商品改头换面后重新流入市场供人食用。这些都是佛山政府部门迫切需要去思考的课题。

  其实,国外已经有可供借鉴的经验。例如,在日本,7-11便利店早在1998年就在北海道札幌市开展家畜饲料化实验,将下架食品加工成猪饲料卖给养猪农户。农户再将饲养的猪卖给7-11便当工厂当原料,猪的粪尿则加工成有机肥料; 在德国,也有专门回收食品的公司,每年可处理25万吨食品垃圾,发电5400万千瓦/时,可供2.5万个家庭用电。发电后剩下的生物燃油,既环保又可盈利。这样处理过期或临期食品,能让德国每年至少节省200亿欧元。

  昨日,记者了解到,市食药监局在年初就启动制定《佛山市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程序,目前已出台草案并将争取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草案从性质、管理、处理、监督和处罚等多个方面对临过期和过期食品做出明确规定:以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禁止过期食品上市流通;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 过期食品应当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等。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范来确保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永远不放松。

  专家说法

  探索过期食品监管

  佛山可先行先试

  对于佛山规范过期食品的做法,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钟坚给予赞许。

  钟坚介绍,目前监管过期变质的食品,《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有,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工具、原料等物品,处以最低50000元、(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最高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钟坚认为,国家相关法律的核心表述是“禁止”“清理”。这样的规定较抽象、笼统、乏力。如何禁止、清理?清理达到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重要问题法律规定都不太明确。还有,谁负责对清理的监管、用什么机制措施手段实施监管等,法律也缺乏全方位的规定和配套。法律的“盲区”确实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静待《食品安全法》能对此进一步完善。

  “其实,佛山在小作坊的监管、网络订餐的监管方面都已经先行先试,我认为在过期食品的监管上,佛山食药监部门也不妨拿出气魄来,结合佛山本地的实际情况,先行出台相关细化的规定,把这块庞大的领域管起来,真正管好管实。”钟坚表示,食品企业的购销台账要继续狠抓,台账一目了然,对过期食品的监管会事半功倍。 

  文/ 佛山日报记者张少鹏

  图/市食药监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