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黄妙哲报道:昨日,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三水在11月共撤销5家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药品购买环境。截至11月底,今年三水被撤销该证书的零售药店有16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区市监局”)公示的撤销通告显示,这些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零售药店,药品养护、销售人员和药店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放任这些不规范管理的药店继续经营,会给消费者购药带来安全隐患。”区市监局药械保化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例如,药店若不能提供药品的购进票据,难以保证药品来源的正规性和安全性;药店的药品若无按照相关规定摆放,容易造成消费者拿错药、服错药的后果。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要到正规药店,注意查看药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同时,要依据药品说明书判断药效,不能被药品广告所“忽悠”,最好要在医生或正规药店的药师指导下购药。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共有272家零售药店。为了向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药品零售环境,今年以来,三水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区药店跟踪检查,通过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双随机等方式,撤销一批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管理药品、在药品进货、储存、养护、销售存在缺陷,药店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缺失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药店。
同时,三水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零售“十企千店”示范工程,培育规范管理的示范零售药店。截至目前,三水共有56家零售药店成功经过验收,成为该工程中的示范药店。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增加示范药店,淘汰不规范经营药店,营造良好的零售药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