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9~10月该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及乳制品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91批次食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5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2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高明区乐卖特百货店抽检的普宁市里湖金辉食品厂生产的“洪金辉”金丝果脯,不合格项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大于1;从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官窑分公司抽检的佛山市富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凉嗓佛手,不合格项为菌落总数超标。
5批次标签不合格产品为:佛山市南海区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榨椰子汁、冰峰橙味汽水和运动饮料; 佛山市南海区常口福食品厂生产的椰香黄金糕; 佛山市南海区宏日昌米面加工厂生产的湿粉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是反映食品中各类防腐剂添加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市食药监局分析认为,造成此次防腐剂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原辅料带入,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部分企业对工艺把关不严,对法规标准理解不足,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而不规范使用防腐剂。
目前,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佛山日报讯记者张少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