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微信朋友圈慎购自制食品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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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微信朋友圈销售的食品琳琅满目,售卖者大多打着“纯手工及无添加剂”口号,以家庭小作坊形式制售食品。但是,顺德消委会近日接到多起关于朋友圈自制食品的投诉,但却因缺乏有效消费凭证难以维权,为此提醒消费者慎谨购买。
  据顺德消委会介绍,有市民购买所谓自家种植水果,打开后发现已发酸变质,也有人购买“雪梅娘”甜品,外包装上没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更离谱的是,还有一名市民购买对方的自制水煮牛肉,却在里面发现塑料胶袋。由于以上事主均无法提供有效消费凭证,导致消委会无法跟进处理。
  顺德区消委会表示,朋友圈的卖家普遍存在无证照经营,自制食品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如制作时卫生条件无法保证、产品质量难跟踪、以“纯手工”名义乱开价、售后服务难保证。
  据悉,《食品安全法》 明确将网络销售食品纳入监管范围,但与一些电商平台相比,朋友圈的平台属性界定模糊,遇纠纷维权较难,且大多做朋友、熟人生意,即使出了问题,很多消费者也会碍于面子或怕麻烦,而选择自行处理。
  温馨提示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通过微信购买食品需谨慎。一、避免向陌生的微信朋友购买,以免万一出了问题,查不到卖家真实信息。二、购买前要核实商品相关信息,如价格、产地等,不要一次性把钱打入对方账户,最好先验货再付款。三、有资金交易要选择第三方平台,一旦被骗,便于维权。四、要确定食品的生产日期,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的所有凭证,如卖家的真实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一旦发现食品问题,要及时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记者朱朝贵通讯员陈恺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