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年5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高明和禅城辖区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在高明区和禅城区共抽检了328批次食用农产品,具体为畜禽肉及副产品48批次、水产品46批次、鲜蛋30批次、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102批次、鲜食用菌20批次、豆芽7批次、水果类(苹果、梨、桃、荔枝、龙眼、柑橘等)75批次。其中326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39%。本次抽检产品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本次检验项目、产品合格信息、产品不合格信息和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详见附件。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具体产品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苏玉萍蔬菜档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黄玉华(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另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
附件: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