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第11期(总第34期)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时间: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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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份,为加强端午节应节食品监管,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组织开展了端午节应节食品(粽子)专项抽检,抽检范围涵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场所、商场超市等。全市共抽检了110批次粽子样品,经检验1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较早出结果的50批次已于2017年第9期质量通告进行公示,本期通告公布余下60批次结果。本次抽检产品检验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本次检验项目和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从本次抽检的情况来看,今年我市粽子质量总体安全稳定,市民可以放心购买和食用。

  消费提示:

  端午节将至,建议消费者多关注粽子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留意相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按照标签所示贮存方式保存;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煮熟;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发霉,或者口味不正的粽子;粽子不易被消化,部分品种含糖量或脂肪含量高,老人、小孩、高血糖血脂患者不宜多吃。在购买粽子产品后应保留小票、收据等,如遇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 端午节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