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根据《佛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食安办〔2016〕29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广东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稽〔2016〕44号)要求,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水产品(包括淡水鱼、海水鱼、冰鲜水鱼、淡水虾、海水虾、蟹类、新鲜贝类)专项抽检,抽检领域主要为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的农贸市场,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馆,水产品贮存企业等。本次淡水鱼检验项目为: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海水鱼检验项目为: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镉、铅、无机砷;冰鲜水鱼检验项目为:甲醛、镉、铅、无机砷、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淡水虾检验项目为: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海水虾检验项目为: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镉、铅、无机砷;蟹类检验项目为: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镉、铅、无机砷、五氯酚钠;新鲜贝类检验项目为: 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HD、AMOZ、AOZ、SEM)、镉、铅、无机砷。本次专项抽检抽取了43个批次淡水鱼、20个批次海水鱼、10个批次冰鲜水鱼、8个批次淡水虾、11个批次海水虾、21个批次蟹类、17个批次新鲜贝类共计130个批次水产品样品,经检验合格122批次,合格率93.8%(详细结果见附件)。
从本次抽检的情况来看,我市水产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继续维持在较好水平。食药监部门继续加强对流通领域水产品的监管,农贸市场开办方、水产品经营者、餐饮经营者较好落实了市场准入管理工作。但个别水产品仍然存在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问题,仍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消费提示:
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或)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养殖环节用药不当是产生兽药残留的最主要原因。动物用药后,一些性质稳定的药物随粪便、尿被排泄到环境中后仍能稳定存在,从而造成环境中的药物残留。导致土壤、水源受到污染。人类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当体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会使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毒。
消费者在选购水产品时可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在有经营资质、保鲜条件完善的场所购买,可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产地证明、进货凭证或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注意索要销售凭证;二是尽量购买鲜活的水产品,并做好感官检查,看体表、鱼鳞、鳃部、鱼眼、肌肉、附肢等处的新鲜程度。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遇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或12331投诉举报。
附件: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