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性抽检以及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的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了9大类,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豆及豆制品和餐饮食品,合共173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6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3.47%。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0月份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 粮食及其制品
10月份抽检粮食及其制品2批次。涉及检验项目主要有铝、二氧化硫残留量、吊白块和硼砂等。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二)肉及肉制品
10月份抽检肉及肉制品86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亚硝酸盐、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指标。8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三)水产及水产制品
10月份抽检水产及水产制品9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铅、无机砷、甲基汞、二氧化硫、甲醛和多氯联苯等指标。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四)饮料
10月份抽检饮料8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总砷、铅、铜、镉、氰化物、偏硅酸、溴酸盐和耗氧量等指标。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五)调味品
10月份抽检调味品17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等指标。1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六)焙烤食品
10月份抽检焙烤食品28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总砷、黄曲霉毒素B1、铝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丙酸钙等指标。2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七)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10月份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共14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铅、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稀土等指标。检出6批次茶叶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稀土含量。稀土元素并非人体所必需的元素,它有一定的毒性,且一旦吸入人体就很难排泄出体外。残留体内的稀土元素会对肝肾功能、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对儿童和孕产妇。如果种植茶叶的土壤含有稀土,同时还长期使用硫铵、碳铵之类的肥料,肥料中的硫铵和碳铵同土壤中的稀土进行了离子交换,使稀土转变成可溶于水的物质被植物吸收。稀土指标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进货采购把关不严或者自有茶场不合理使用肥料所致。
(八)豆及豆制品
10月份抽检豆及豆制品3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次硫酸氢钠甲醛、 苯甲酸、 山梨酸、大肠菌群等指标。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九)餐饮食品
10月份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6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磺酸钠等指标。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附件:1.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