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2015年端午节专项抽检情况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时间: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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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为加强应节食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应节食品粽子的专项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的范围为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注:顺德区另行组织抽检)。抽检领域包括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检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环节三个环节。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丙酸钙(钠)、脱氢乙酸、铝、铅、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商业无菌(真空包装类粽子检此项目)。抽检依据是SB/T 10377-2004《粽子》、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SB/T 10412-2007《速冻面米食品》及产品明示标准等。本次共抽检粽子产品共80批次,涉及29家企业,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见附后统计表。

  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粽子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

  1、购买粽子时要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消费者还应保存好购物或者消费发票等有效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份或者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尽量保持食品外包装原样,以能正确辨认该食品批号或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使用之前应充分加热煮熟以杀死可能存在的致病菌,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发霉,或者口感异常的粽子。

  3、建议老人和小孩不宜吃粽子过量,因为粽子原料主要是糯米,不易消化;特别是豆沙蜜枣类粽子含糖量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高,高血糖、高血脂患者也需要谨慎食用。

  端午节即将临近,消费者如果在购买粽子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可直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45或者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2015年佛山市粽子专项抽检情况信息表